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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(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7号问题)

时间:2024-09-11 作者:佚名 来源:安徽省水利厅

  

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

  (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7号问题)

  

  根据《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将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7号问题整改完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  一、整改问题

  河湖长制责任未压实。基层河湖长履职不到位。省河长办作为河长制工作牵头抓总部门,指导监督不力,部分基层河湖长“应付式”巡河问题突出。宿州市萧县龙河闸上游、埇桥区萧濉新河符离闸、淮北市杜集区脊骨河漂浮大量垃圾、淮北市濉溪县双堆集镇区有污水直排黄沟问题,督察组现场对上述河流河长进行了电话问询,均回复巡河时未发现任何问题。

  二、整改实施主体

  厅河长制工作处。

  三、重点措施

  举一反三,部署开展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,组织河湖长制暗访,开展电话抽查,推动河湖问题整治、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。

  四、目标任务

  完成河道垃圾、污水直排等问题清理整治,进一步规范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行为。

  五、完成时限

  2024年9月底。

  六、整改完成情况

  部署开展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。2024年3月,省级总河长签发第5号令,部署纵深推进河湖库“清四乱”常态化规范化专项行动。

  组织河湖长制暗访。2024年5月,省河长办组织开展河湖长制暗访;8月下发暗访问题清单,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问题整改。

  推进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。2024年8月,省河长办开展专项抽查,对16个市的乡镇级河长湖长进行履职抽查。

 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5日,共10个工作日)向省水利厅反映。

  监督电话:0551-62128086

  电子邮箱:ahshzbhzc@163.com

  

  

  2024年9月11日

  


原文链接:https://slt.ah.gov.cn/xwzx/tzgg/12249174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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