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委山东河务局党组推进局属单位纪检组织直管及监督全覆盖
时间:2019-12-31 作者: 来源:
近日,黄委山东河务局党组印发《关于推进纪检组直管及监督全覆盖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进一步加强市局和局直单位纪检组织建设,对各市河务(管理)局纪检组和局直单位纪检机构实行直接管理,完善县局纪检组直接管理,推进局直单位监督全覆盖作出安排。
《意见》明确,各市河务(管理)局纪检组由所在单位党组领导调整为上级党组直接领导,工作上接受上级纪检组的指导。局直单位纪委书记(纪检委员)参照各市河务(管理)局纪检组长直接管理。
《意见》要求,省局局直单位纪检委员(或纪委书记)由班子副职担任(或按班子副职配备),在职人员在50人以上的单位配备专(兼)职纪律检查工作人员,监管任务较重的单位配备专职纪律检查工作人员。对进一步优化完善县局纪检组直管工作作出了安排,要严格纪检组长准入制度,发挥纪检组长近距离、全天候、常态化的特点,提升监督实效。
《意见》强调,各级党组织要做纪检组织的坚强后盾,纪检机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,纪检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