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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管理 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1-04-15 作者:佚名 来源:江西省水利厅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附件 1:

 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

  信息认定表

  报送单位:(公章) 报送日期:

  市场主体

  单位名称

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  违法违规行为

  处理依据

  处理决定

  处理时间

  处理机关

  处理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 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类别

  公开期限

  扣分分值

  说明:1.处理决定填写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书名称及文号。

  2.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类别为责令整改、约谈、停工整改、通报批评和建议解除合同、警告、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、责令停产停业(含停业整顿)、暂扣许可证或执照、吊销许可证、执照或者资质证书(含降低资质等级)等。

  3.公开期限及扣分分值根据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类别按照《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、填写。

  4.处理决定文件作为附件一并报送。

  

  

  

  

  

  附件2

  信用修复申请表

  

  市场主体名称

  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

  拟修复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

  整改情况

  证明材料目录

  

  (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)

  

  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签字

  (市场主体盖章)

  

  日期: 年 月 日

  说明:信用修复证明材料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(加盖单位公章)作为附件随表报送。

  

  

  

  附件3

  信用修复承诺书

  

   :

  我单位,统一社会信用码:,法定代表人姓名: ,身份证件号码:,于年月日,被 (行政决定机关)处以 (处理决定) 行政处理,现我单位申请对该条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进行信用修复,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:

  一、已按照行政处理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,及时修正了 (违法违规)行为,履行了处理决定书载明的相关义务;

  二、所提供资料均合法、真实、准确和有效;

  三、在信用修复完成后,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,依法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;自觉接受行政机关、行业组织、社会公众、新闻舆论的监督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;

  四、若违背上述承诺内容,自愿接受相关行政处理信息按最长公示期向社会公示,自愿接受有关违背承诺情况通报和公示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

  单位名称: (盖章)

   年 月 日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附件4:

  信用修复决定

  编号:

  市场主体名称

  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  申请修复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

  整改审查情况

  修复决定

  □ 同意信用修复,撤除该失信违法信息公示

  □ 不同意信用修复

  

   日期

  (单位盖章)

  备注

  附件5: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监管用户操作手册.docx

  

  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slt.jiangxi.gov.cn/art/2020/10/10/art_27251_285868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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